主题:举报北海湿地公园禁渔期内市民违法捕捞小鱼苗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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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举报长春市北海湿地公园在禁渔期(5月21日至7月31日)内,存在大量市民违规捕捞小鱼苗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尽管公园设有禁渔告示,但捕捞者仍屡禁不止,甚至对管理人员劝阻置若罔闻。 根据法律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即使未捕获渔获物,也应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若查获渔具及渔获物,处罚更重。恳请贵部门立即调查,加强执法巡逻,依法惩处违法者,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行为。 本人可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协助调查,望贵部门严肃处理并反馈结果。2025-07-02 20:5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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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衷心感谢您对北海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关于您反馈的市民捕捞小鱼苗问题,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一直以来,公园始终将此类行为的劝阻制止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累计收缴地龙等违规捕鱼工具若干,常态化组织专人开展现场劝导制止,并持续宣传《长春市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引导市民规范游园。 鉴于公园管理方无行政处罚授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一是增设警示标识,明确禁止捕捞等破坏生态行为;二是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三是深化文明劝导,提升市民生态保护意识,从源头上规范游园行为;三是配合属地行政执法部门,对不文明游园行为进行管理。 保护湿地生态平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再次感谢您的热心反馈,您的监督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期待与社会各界共同携手,以实际行动守护北海湿地公园的自然生态,让湿地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2025年7月9日 回复单位: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