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登录
退出
注册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服务
机构设置
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我要留言
主题:文件解释
尊敬的领导:2010年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下发长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长林改办[2010]5号,做好当前林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文件中会议记录问题,参加人员的签名是签在会议记录上,还是签在哪里?请领导本着谁发文谁解释的原则,给与明确解答。
2024-10-18 11:34:47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的留言回复如下:会议记录,参会人员不需要签字。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单位: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4-12-09 09: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