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长春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通知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保护林草资源、提升林草资源质量,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林草资源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
通知中明确,要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建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新体制新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充分发挥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附件:《长春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