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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规划研究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助力园林建设稳定有序发展

时间: 2021-03-02 15:22 来源: 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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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长安委办会[2021]33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长春市园林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各市区园林单位在园林项目中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生产条例》《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法规与规范制度,同时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园林建设安全监管体系。

  项目开工前,及时提交安全管理注册各项资料,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使建设工作监管到位、安全推进,配齐配强园林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检查计划等并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加强安全建设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制、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园林项目的安全。

  (二)从严从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园林工程中,建设方、施工方应当积极改善园林工程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施工场区规划合理,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流畅、标牌整齐。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中,发现消防设施无法使用后必须及时更换新的消防器械。临时用电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需要制定严格的人员准入制度,防止与园林工程无关的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除此之外,应当设立严格的工程机械车辆与施工设备进出场制度,避免大型施工设备与工程车辆引发安全问题等。

  (三)强化培训,大力监管,全面提升人员现场安全防护能力

  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自律相结合,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应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各种培训,如安全知识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等,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作人员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时提高警惕,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从而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共同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长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将继续全方位多角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园林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据制定的《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方案》,在2021年施工伊始对园林行业安全文明施工开展督查检查,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形成安全管理良性循环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使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开创园林绿化施工安全管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