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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园林绿化局“走遍长春”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

时间: 2017-09-06 13:59 来源: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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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周贺副市长关于开展“走遍长春”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走遍长春”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上报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的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长春市园林绿化局监管、服务责任,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使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经常化,将“走遍长春”行动落细、落实,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一、总体标准

      消除裸露地面,确保黄土不露天;整治绿地环境,根除脏乱差现象;对园林绿化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制度,提高我市城市绿化水平及绿地管理质量。

      二、具体标准

      (一)建设标准

      1公园绿地

      (1)乔、灌木比例约为1:3,常绿树与阔叶树比例约为1:3,乡土树种与外来树种的数量比例约为10:1,速生树种与中生树种和慢生树种的比例约为3:4:3。

      (2)乔木应大量种植胸径8-12cm的壮龄树,种植小乔木其胸径要求在6-10cm以上,选用植物材料均应健康,无病虫害。

      (3)植物配置应注重季相变化,色叶和香花植物点缀其中,植物种植要疏密有致。

      (4)公共活动空间应避免使用大面积的铺装。在大广场宜规划绿地、种植池,栽植冠大荫浓的乔木。

      2道路绿地

      (1)行道树应选择树干挺拔、树形优美、冠大荫浓,环境适应性强的树种。

      (2)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选用表现良好的外来树种。

      (3)同一条街路上的行道树,树木规格应尽量做到统一。

      (4)主干道行道树胸径应达到12cm以上、分枝点范围为不低于3m;次干道行道树胸径应达到8cm以上、分枝点范围为不低于2.5m。

      (5)行道树定植株距不得小于3m,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为0.75m。

      (6)中央分车绿带及两侧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形式简洁,树形整齐。

      (7)两侧分车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以种植乔木为主;宽度小于1.5m的,以种植灌木为主。

      (8)城市出入口道路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宜采取混交林、植物群落式的栽植手法。

      (9)城市出入口道路绿化应结合两侧自然地形、植被、水面等,在路侧绿带栽植时留出足够的透景空间。

      (10)高架桥下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应达到绿地面积的60%—70%。

    (11)高架桥下绿地内应种植耐阴植物。

    (12)高架桥的坡地、台地和较大面积的挡土墙应种植草坪、藤本或灌木,护坡固土。

    (13)一般情况下,绿化用土不得高于道路条石,需要进行微地形处理时,应在绿化用地和道路条石间预留排水沟。

      3居住区绿地

      (1)合理确定速生树和慢生树的种植比例,慢生树占比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2)宜采用开敞式设计,以便于居民休憩、散步。

      (3)住宅窗前植物栽植应避免挡光,同时适当加大花灌木的比例,减少乔木用量。

      (二)养护标准

      1、公园、道路绿地乔、灌木保存率在96%以上,居住区绿地乔、灌木保存率在90%以上。

      2、发现死树及时清理,在可进行栽植的季节内限期7天补植完毕。

      3、植物平剪无缺苗断档现象,在可进行栽植的季节内限期7天补植完毕。

      4、花卉死株、缺株现象,在可进行栽植的季节内限期7天补植完毕。

     5、观赏草坪成坪高度为16cm以下,修剪高度为10-12cm,林下自然草坪成坪高度为20cm以下,发现问题后应立即整改。

      6、观赏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5%以内,发现问题后应立即整改。

      7、绿地内出现裸露地面(裸露面积超10㎝×10㎝),在可进行栽植的季节内限期7天补植完毕。

      8、在同一路段、区域,树木涂白高度保持一致,涂白适宜高度1-1.2m,发现问题后应立即整改。

      9、绿地内发现倒伏植株应及时扶正、踏实。(因景观需要而保留的树木除外)。

      10、树木支撑出现缺失、倾斜等情况应及时加固、扶正。

      11、树木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钉、乱挂现象,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物、棉被。

      12、遮挡信号灯、交通指示牌等影响交通安全的树木要及时进行修剪,发现问题后应立即整改。

      13、视土壤墒情,适时对绿化植物浇水。

      14、行道树之间不能停泊车辆或堆放物品。

      15、每年冬季,不耐寒树木要采取必要的防寒措施,主要街路绿化带需安装融雪剂围挡施。

      16、绿地内无积水,发现此类问题立即整改。

      17、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5%以下。发现此类问题应立即与园林植保部门取得联系,在7天内整改完毕。

      (三)景观标准

      1、绿量较充分,乔、灌、草(地被)搭配合理,比例适宜,无裸露土地,绿化景观效果较佳,林冠线与林缘线优美。

      2、树木生长正常,树冠完整,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衡。

      3、观花、观果树木正常开花、结果。

      4、绿篱、模纹生长正常,叶色纯正,修剪及时,造型优美。

      5、绿地内花卉花色较鲜艳,无明显败叶、残花,花卉内无明显杂草。

      6、草坪、地被植物生长无明显异常,无明显杂草,基本无积水。

      7、道路红线范围内无绿化死角,道路整体视觉效果佳。

      8、树穴形式统一,树穴盖板完整,无空缺,种植地被植物的树穴,地被植物生长正常。树穴内基本无杂草、杂物和垃圾。

      9、禁止毁绿种菜、占用绿地饲养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