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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情况报告

时间: 2018-04-03 08:41 来源: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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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上午,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召开会议,向局机关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传达全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宏主持会议,并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中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要求广大党员在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四方面要求:一是党性要筑牢,二是责任要担起,三是纪律要严明,四是震慑要常在。

  刘宏同志要求园林局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组织上入党,做到心有所依、身有所属;不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党史国史,增强党性修养;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中讲纪律。立足本职岗位的同时,做到责有所担,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更要敢于问责。会中强调,局机关纪委要注重加强向市纪委、驻市建委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

  长春市园林局局机关纪委按照市纪委、派驻建委纪检组的有关要求,于三月初将《2018年驻市建委纪检组派驻监督工作要点》发放各事业单位及机关各处室,并督促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今年初,局机关纪委组成检查组,对我局审批办所在的政务大厅进行检查,我局行政审批办制定并下发严禁收寄、拆看与工作无关的邮件,严禁上班时间叫外卖等10条工作规范。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逐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办公用房面积、公车贴标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严格测量办公用房面积敦促办公用房超标的单位进行整改。对各单位公务用车贴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公车加油、公车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节假日一律封存,如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由局计财处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要求各单位特别注意三公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使用工会经费;财务支出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园林局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推动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深入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在市委党校一号楼117室。3月30日全天、4月4日全天举办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

  园林局计划接下来进一步对机关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展开自查。做到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滥用公款、滥发奖金补贴和福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