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此次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便于考生方便、快捷、高效地完成扫码测温、提交材料、身份审验和抽签等环节,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相关要求:
一、面试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31日
二、面试考试签到时间
考试当天早上6:00。
三、面试地点
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实训楼(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城街39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总台电话:0431—87081999。
四、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
2.本人准考证;
3.省内、省外考生均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的面试考生,必须在面试前72小时内到省内正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外考生需提前到达长春市,在面试前72小时内到长春市有资质的新冠肺炎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2020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5.《2020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五、扫码测温、提交材料流程
1.考生应在面试考试当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达到指定地点后要第一时间检查本人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是否有效,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先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第一次测温,然后快速有序的进入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院内,前往实训楼。
2.在到达实训楼前的门厅后,在门厅处上交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考试。在进入实训楼一楼大厅前进行二次测温,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上交《2020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和《2020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六、审验、抽签流程
1.身份审验在实训楼一楼正厅内,本着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考生按照入场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封装随身物品和身份审验。封包前考生要将手机取消“闹钟”后关机,包、手机和外衣一并放入袋内封装。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审验身份,通过身份验证后系统自动打印考生组别,根据组别前往指定地点,等待统一进行抽签。
2.抽签结束后,工作人员依据抽签结果按照顺序发放考生号牌,考生佩戴好“号牌”后,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就坐,等待工作人员统一指令前往面试室(或备考室)。
七、面试考场纪律
1.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面试抽签序号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考生只报考生抽签序号,不报姓名。
2.考生不得穿戴行业制服、明显标饰服装或佩戴徽、章等饰物。
3.面试封闭期间,考生不得使用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手环(手表)等任何储存、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候考室的必须封存,如果未按要求封存,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候考期间考生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与外界接触,不得私下与面试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交谈。考生之间不得交头接耳。
5.考生应在候考室内休息,上卫生间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6.考生在面试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提供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7.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后,考生需在成绩单签名确认,否则取消本次面试成绩。
8.面试结束后,考生要立即离开面试考点,不得逗留。
9.对违反面试考场纪律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个人诚信档案。
八、相关要求
1.为避免签到入场时拥堵,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早签到,6:30准时关闭考点入口,未到达考场完成身份审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检察官学院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如发现考生直系亲属入内的,考生按照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