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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序号第一项)销号确认表的公示

时间: 2020-01-08 15:16 来源: 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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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上述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信函、电话、网上留言等方式向市林业和园林局资源管理与保护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政府1328室,邮编:130041。联系电话:0431-88777558,留言网站:http://ccylj.changchun.gov.cn。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

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