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开发区绿化办、园林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内树木的养护作业管理,规范庭院、居住区树木的修剪技术操作规程,保持树木冠型,保证树木正常生长越冬,现就有关树木的修剪管理紧急通知如下:
各区、开发区绿化主管部门要安排相应的技术人员对所辖区的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地树木的修剪进行技术指导,做到科学、规范。指导监督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在树木修剪过程中,应做到符合相关的技术操作规程,保持树木良好的生长态势,保持良好的绿地景观效果,体现园林绿化的生态价值、景观价值和人文价值。防止因过度修剪、野蛮修剪造成对树木伤害,避免因过度修剪而形成的毁绿事件。
2018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