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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园2018年苗木采购公告

时间: 2018-04-09 13:25 来源: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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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公园2018年苗木采购报价会议将于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我园机关会议室召开。本次报价会以长春市绿化管理处2017和2018年度苗木、花卉、土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为报价人,会议采购项目为2017年花卉补植由于停车场施工未能完成的部分,将根据各苗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材料,确定候选供应商,以待考察,在我园采购组进行现场评审后,最终确定苗木供应商。

  一、采购清单详细内容见附件。

  注:1.报价文件内应附标志苗木规格的照片(要有尺寸参照)。

  2.苗木最终采购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时按购买苗木株数乘以每株单价计算。

  二、采购清单说明:

  1.报价计价单位为元/株,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上的单位报价;

  2.报价单需附加苗圃内苗木生长状态照片、单株苗木特写照片,采购方将作为考察依据留存;

  3.(长春市绿化管理处2017和2018年度苗木、花卉、土方采购项目中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通知书与履约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作为报价组成部分同时提交;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密封后封皮加盖单位公章与负责人名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供货数量不低于该品种需求数量的60%;

  5.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与我园履约信誉不良的供应商无报名资格。

  三、苗木质量要求:

  供应商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质量承诺,形成书面材料,附加在报价文件中。最低承诺保证负责苗木的起挖工作,运输至指定地点,按约定要求按时送至,在装车时,应根据规格确定运输量,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装车后及时启运,加盖蓬布,并有防风、防晒、防发热、防雨淋措施。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伤根系或造成散球,同时确保运输途中不缺水。

  四、苗木质量考察指标:

  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要求植株健壮、无枯叶、无病虫害;必须符合苗木要求规格;苗木应在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保证数量和质量,提供苗木检疫合格证,质检人员(两人以上)现场点验品种、数量、质量是否与合同承诺对应,未达到要求规定,或长势,树型不好,视为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将不合格苗木返还。验收后,甲乙双方在验收单据上签字,验收单据作为发票附件存根。

  五、供应商履约要求:

  1.采购组成员在考察苗木过程中,若被考察供应商提供的苗木品质没有满足考察指标要求的,记违约一次。

  2.应商未按约定的日期,将苗木保质保量及时送达指定现场。记违约一次,因供应商违约导致产生的人工费等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支付。若供应苗木质量不合格,比率达到5%-10%,扣除其对应不合格苗木价款。若质量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扣除其对应不合格苗木或花卉价款外,记违约一次。

  3.到供货通知,却不能按需求量提供苗木的情况视为违约。

  4.应商违约一次的将终止合作。

  长春公园

  2017年4月9日

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