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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2018年苗木、花卉采购报价会

时间: 2018-03-27 14:24 来源: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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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2018年苗木、花卉采购报价会议将于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准时在我处机关会议室召开。本次报价会以长春市绿化管理处2018年度苗木、花卉、土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为报价人,会议将根据各苗木、花卉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材料,确定候选供应商,以待考察。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二、报价要求

1、报价计价单位为元/丛、元/株、元/墩;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上的单位报价。

2、报价单需附加苗圃内苗木、花卉生长状态照片、单株特写照片,采购方将作为考察依据留存;

3、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密封后封皮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 长春市绿化管理处2018年度苗木、花卉、土方采购项目中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通知书与履约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作为报价组成部分同时提交;

5、供应商供货数量不低于该品种需求数量的60%

6、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与我处履约信誉不良的供应商无报名资格。

三、供应商考察办法

报价会公开宣读报价文件,不对价格进行排序(价格仅作为考察项目之一)。

由上级主管部门、植保专家、采购小组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候选人的苗木、花卉价格、质量、数量以及供应商诚信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来确定为最终供应商。

考察期结束、预算评审价确定后签订苗木、花卉订购合同。未接到供货通知的自行处理苗木、花卉。

四、服务要求

苗木和花卉按实际用量分批运输到现场,供应商应提供检疫合格证,质检人员(两人以上)现场点验品种、数量、质量是否与合同承诺对应,未达到规定要求,或长势不好,视为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将不合格苗木或花卉返还。验收后,甲乙双方在验收单据上签字,验收单据作为发票附件存根。

本次采购量为计划工程量,具体供应量按实际需要供应。

供应商承诺质量,并负责苗木、花卉的起挖工作,运输至指定地点(价格为到场价),按约定要求按时送至,在装车时,应根据规格确定运输量,不能堆压过紧,堆放过高,装车后及时启运,加盖蓬布,并有防风、防晒、防发热、防雨淋措施。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伤根系或造成散球,同时确保运输途中不缺水。

五、履约管理要求

1、采购组成员在考察苗木和花卉过程中,若被考察供应商提供的花卉品质没有满足考察指标要求的,记违约一次。

2、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日期,将苗木或花卉保质保量及时送达指定现场。记违约一次,因供应商违约导致产生的人工费等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支付。若供应苗木质量不合格,比率达到5%-10%,扣除其对应不合格苗木价款。若质量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扣除其对应不合格苗木或花卉价款外,记违约一次。

3、接到供货通知,却不能按需求量提供花卉的情况视为违约。

4、供应商违约一次的将终止合作。

联系电话:0431-88520133转 8811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与南昌路交汇御花园机关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

2018年3月27 日

附件:

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2017年花卉采购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