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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园林绿化局研究清理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

时间: 2017-09-11 03:28 来源: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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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刘宏局长在市园林绿化局1327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理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会议听取了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情况及拟定的清理结果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

会议确定:

一、自园林局成立以来,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二、对于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29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拟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件。

1、关于印发长春市园林绿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府办发【2001】73号)

2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园林绿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府办发【2009】70号)

3、关于实施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长府发【2002】41号)

(二)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1件。

1、关于绿化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长人委发【1958】268号)

2、市绿化设施暂行管理办法

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随意砍伐城市绿化树木的通告(长府[1986]55号)

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义务植树收费问题的通知 (136号)

5、关于加强绿化管理的通告(长府发[1989]40号)

6、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庭院树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告

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广场管理的通告(长府发[1996]58号)

8、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吉林省文化活动中心前广场管理的通告(长府发[1997]65号)

9、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8]54号)

10、关于建设环城绿化带有关问题的通知(85)

11、关于印发长春市环城绿化带工程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16)

12、关于综合治理长春动植物公园的通告(长府发[1999]47号)

13、关于加强南湖公园等七个公园管理的通告(长府发[1999]62号)

14、关于重庆园管理的通告(长府通告[2001]20号)

15、关于牡丹园管理的通告(长府通告[2001]21号)

16、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12号)

1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春市南湖公园管理的通告(长府通告[2007]10号)

18、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广场管理的通告(长府通告[2008]14号)

19、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杏花村公园管理的通告(长府通告[2008]15号)

20、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裕华园公园管理的通告(长府通告[2008]16号)

2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园、广场管理的通告(长府通告[2010]14号)

(三)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

1、关于拆迁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建设工程范围内建筑物的通告(长府通告[2003]6号)

2、关于拆迁南湖公园建设工程范围内建筑物的通告(长府通告[2003]22号)

3 、关于拆除锦水路仿古房屋建筑的通告(长府通告[2001]15号)

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吉林大路东段绿化工程范围内征地、拆迁的通告(长府通告[2009]11号)

5、关于彻底清除街路超高土的通知([2002]60号)

三、上述29件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放管服”改革决策不一致的、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