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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

时间: 2021-06-30 15:31 来源: 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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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长司联发〔2021〕7号)的安排部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组织开展民法典组织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在局党组会上宣读了《在全市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方案》, 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6月25日,在胜利公园4楼会议组织民法典专题讲座,机关全体职工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同时做到会前学习和每周阅读支部集中学习。

  二、积极宣传,使民法典深入人心。

      1、充分运用公园电子屏进行宣传。为充分发挥公园宣传阵地职能,工作人员结合公园属地人群特性,及时搜集、制作民法典宣传图片,以图文、漫画、案例等多种形式在公园户外电子屏上滚动循环播放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诞生、定义以及整部民法结构中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等在内的宣传内容,引导群众百姓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提高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2、以新媒体为载体进行网络宣传。为加强对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利用公园微信公众号,推送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法解读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3、利用广播系统进行传统宣传。公园广播站工作人员积极录制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时间、具体条文条例等内容音频,利用公园广播轮流播放,在每天早、晚锻炼、游园客流量大的时峰阶段,还着重增加了宣传播放频次,采取定时播放,进一步增加了民法普及的人群,扩大了民法的宣传范围,让更多的市民有学法、找法的平台,让“高大上”的法条融入到群众老百姓的生活中去。

  通过系统学习宣传,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激发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