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应对公园广场发生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保障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属各公园突发拥挤、踩踏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
(四)工作原则。
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园林局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公园广场管理处的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二是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公园广场管理处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相互间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三是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游客安全为首要目标,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危害程度确定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各公园广场突发事件应急责任机制。
四是以人为本,加强预防。切实履行各级职能,把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害,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并完善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组织、预案、物资等准备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公园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宏
副 组 长 王向阳
成 员 徐金明、邵玉波、张崇宝、王晓燕、王泽林、李悦刚、孟庆华、 薛景龙、王 革、周立新、慕德俊、张 强、王作超、康富军、侯铁梅 、张秉承、韩军玲、徐鹏、张红兴。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公园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一是及时了解掌握公园广场内的游览秩序;二是在公安部门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控制现场事态;三是指导游客疏导工作;四是及时发现并报告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五是控制现场事态;六是协助公安等部门处置工作;七是保护现场;八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公园属于人员密集性场所,游客高峰期主要出现在节假日和公园举办大型活动的时候。这个时期游客量骤增、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容易导致人员拥挤、产生安全隐患。所以各公园、广场管理处要科学预测公园的秩序和游客流量,严密监控,并随时进行评估并做出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巡查人员发现紧急情况,应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立即将事件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详细报告事发地点、现场情况、游客数量。
(二)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最短的时间里,制定出安全可行的疏散方案,调度人员,分配工作,并随着疏散工作的进行,随时对方案做出调整。
(三)响应行动。各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听从指挥,按照分工,及时投入到指定地点进行疏导工作,指引游客从就近出口疏散。公园中,有大量的儿童和老人,在疏散过程中,行动缓慢,情绪激动,儿童还会哭闹,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人群,所以工作人员要注意稳定他们的情绪,在疏散过程中要优先照顾老人与儿童。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公园各危险场所的安保工作,防止出现意外事故。要正常有序的疏散游客,打开疏散通道,确保游客安全撤离,对于情绪激动者设法带离现场,防止事态升级。引导游客疏散后对该区域出口实行封闭,必要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下达封闭部分区域或通道的命令。有水体的公园,工作人员要特别注意水边的的警戒,防止有人因拥挤而掉入水中。如情况危急,停止公园内所有游乐设备的运行,并增派机动人员,赶赴现场支援,增派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后,对该区域的安全通道进行步岗,保证出口畅通,引导游客离开,必要时启动园区广播进行疏散。
五、善后处理
游客疏散后,工作人员要继续巡逻园区各角落,确保人员全部疏散,并做好后勤支援及受伤游客的医护处理工作。必要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下达闭园命令,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六、应急结束
(一)结束程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各部门及游客。
(二)事件调查与总结。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拥挤、踩踏事件进行调查,认真分析突发事件的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要保持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快捷,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时间内通知到各个应急小组成员。
(二)宣传。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突发事件及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八、附则
(一)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奖励与责任。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拥挤、踩踏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本预案由长春市园林绿化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