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局机关统一领导,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积极响应,督促落实。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并督促各公园管理所落实到位。
4、信息公开,全民参与。及时关注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组织
成立南城中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秉承
副组长:郝佳、刘丽华、代新竹
成 员:各科科长及各管理所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并对落实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
四、预警分级及应对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一)蓝色预警(Ⅳ级)
对连续2天200<AQI≤300,或1天300<AQI<5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响应措施:
1、清扫:强化公园主次道路的清扫力度。(负责人:各管理所负责人)
2、洒水:公园范围内主要道路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保持道路潮湿。重点区域重点监护。(责任人:各管理所负责人)
(二)黄色预警(Ⅲ级)
对连续3天及以上200<AQI<500且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或连续2天300<AQI<5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响应措施:
1、清扫:强化公园主次道路的清扫力度。(负责人:各管理所负责人)
2、洒水:公园范围内主要道路洒水每天至少4次,保持道路潮湿。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重点喷洒。(责任人:各管理所负责人)
(三)橙色预警(Ⅱ级)
对连续3天及以上300<AQI<5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响应措施:
1、清扫:强化公园主次道路的清扫力度。(负责人:各管理所负责人)
2、洒水:公园范围内主要道路洒水每天6次。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重点喷洒,组织人力机械对便道尘土进行冲洗。(各管理所负责人)
3.宣传:利用公园内广播,通知游客减少室外活动,尽快离园。
(四)红色预警(Ⅰ级)
对1天及以上AQI≥5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响应措施:
1、清扫:强化公园主次道路的清扫力度。(负责人:各管理所负责人)
2、洒水:公园范围内主要道路洒水每天8次,洒水不间断、全覆盖。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重点喷洒,组织人力机械对便道尘土进行冲洗。(责任人:各管理所负责人)
3、宣传:利用公园内广播,通知游客减少室外活动,尽快离园。
以上洒水作业时间冰冻期除外。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应对重污染天气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政治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制。启动应急预案时,各科室、各管理所责任人要加强督导,扎实推动。
二要分解责任。逐级明确责任,明确岗位,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
三要狠抓落实。各科室、各管理所负责人要按照响应积极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办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