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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化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 2017-01-06 12:25 来源: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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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预防火灾危害的发生,保障职工和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中,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员每天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等。

      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整改,不可拖延。一时无法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措施,限时整改落实。

      四、加强对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

      1、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配电线路用电设施设备。对老化、破损的电线和用电设施要及时更新更换。

      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

      3、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易引发火灾的用电器,办公场所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4、食堂要使用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罐,对老化的燃气胶管要及时更新更换。

      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放置影响通行的障碍物。

      六、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火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经培训后,知晓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