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承担森林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补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全市林长制政策规定和配套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行林长制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林长制实施情况的督导考核工作;承担市级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负责人:侯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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